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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促进桑拿浴场、洗车等行业节约用水,提高用水效率,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,从12月1日起本市将调整桑拿浴场、足浴、洗车等特种行业用水价格。
一是提高桑拿浴场用水价格,大众浴室水价维持不变。桑拿浴场用水价格,浴资收费标准为每人次60元及以下的,由现行的每立方米5元调整为 10元;浴资收费标准为每人次60元以上的,由现行的每立方米5元调整为15元;足浴(含足部保健)用水,由现行的每立方米1.50元调整为10元。
对于市中心老城区及市郊结合部尚有的近1700家大众浴室(含78家帮困定点浴室),由于其服务对象主要是家中不具备洗浴条件的老年人、 外来务工人员等,为支持老百姓解决沐浴问题,体现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和政策倾斜,这次对帮困定点浴室和大众浴室的水价维持不变,仍按现行的每立方米 1.50元执行。
二是提高洗车用水价格,使用水循环设施水价维持不变。洗车用水价格,由现行每立方米1.50元提高到5元,同时为促进洗车网点提高自来水的重复利用,对已安装并在正常使用循环利用装置的,水价维持不变。
除上述行业外,本市还将对饮料用水价格、水资源费及深井水费等价格作适当调整,具体调整标准可在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(物价局)网站www.shdrc.gov.cn上查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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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新华社报道,天津决定从12月1日起,适当调整自来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标准。调整后的水价是:居民生活用水每立方米由2.90元调整为 3.40元,行政事业用水和工业、商业、金融业及建筑等行业用水分别由4.40元和4.60元一律调整为5.60元,经营服务业用水继续维持5.60元不作调整,特种行业用水由18.00元调整为20.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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